纵观人类历史,统治机构对公共福利享有不受约束的权力,并垄断了暴力。最初,在缺乏正式定义的契约条款的情况下,武力和暴力仍然是国家维持威权控制的主要工具。这种使用暴力手段进行社会控制的做法经常使被统治者与统治者对立,并导致不稳定和起义。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参与条款的正规化和法典化也在发展。在其他社会政治制度中,这种演变表现为以公众为中心的社会契约,即民主。民主起源于古希腊,从理论上讲,它已经演变成一种更公平、更公正的框架,用于统治当局与其臣民之间的交往。作为对国家及其统治机构的普遍合法性的回报,民主要求对公共福利承担最大的责任。它只允许在主权、安全和公众生命受到威胁时使用武力。此外,民主的社会契约使有权有势的人服从于公共利益,使他们对公众的不满负责并作出反应。
然而,许多现代民主国家,就像历史上的那些国家一样,通过欺骗人民的眼睛,同时免除自己对公众的责任,来宣称和赢得合法性。为此,国家完全无视商定的条款,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精心挑选和歪曲法律,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种对公共利益责任的自我否定,令人质疑国家的合法基础,并危及其在法律、道德和宪法基础上的可持续性。受到威胁和质疑的权威,以及失去既得利益的风险,使国家及其机器变得流氓化,导致以国家安全和爱国主义的名义对其人民实施暴力的垄断。因此,以各种借口对其臣民使用暴力,成为国家机器非法授权和利益的原因和表现。
在所有这些问题中,“谁”、“如何”和“什么”定义了安全威胁、叛国声明和国家利益——这些因素对国家稳定和公共利益构成的威胁比随之而来的暴力更大。宗教工具的使用和根深蒂固的神职人员的影响进一步加强了这种针对公众的暴力垄断。换句话说,民主原则和公共利益的概念让位于一个通过惩罚来统治的惩罚性国家。这个惩罚性的国家将真正的公众不满和抗议描述为国家安全威胁,并以暴力手段回应。武力统治使国家无法有效解决人民面临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困扰民众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公众要求公平解决冤屈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然而,这些持不同意见的个人或团体被视为威胁,并被武力处理。惩罚性国家的暴力成为无能和非法的最后避难所。
尽管政府支持的针对人民的暴力在巴基斯坦历史上屡见不鲜,但针对政府的不满之声却让人对该国的民主本质产生了怀疑。正当的公众不满和权利本应得到政府的关注,但往往招致愤怒。扣留不同意见和经常援引第144条说明了这一趋势。此外,MPO的命令没有给人们一个表达意见的机会,以及第四附表被用作压制异议的工具,进一步削弱了国家作为人民监护人的主张。拒绝给反对派和人权组织登记抗议活动的空间,表明巴基斯坦正令人不安地转向一个惩罚性的国家。在叛逃判决的推动下,与拟议的第26修正案相关的持续使用武力和讨价还价,指向了一个伪装成民主的惩罚性国家的高潮和合法化。
纵观人类历史,统治机构对公共福利享有不受约束的权力,并垄断了暴力。最初,在缺乏正式定义的契约条款的情况下,武力和暴力仍然是国家维持威权控制的主要工具。这种使用暴力手段进行社会控制的做法经常使被统治者与统治者对立,并导致不稳定和起义。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参与条款的正规化和法典化也在发展。在其他社会政治制度中,这种演变表现为以公众为中心的社会契约,即民主。民主起源于古希腊,从理论上讲,它已经演变成一种更公平、更公正的框架,用于统治当局与其臣民之间的交往。作为对国家及其统治机构的普遍合法性的回报,民主要求对公共福利承担最大的责任。它只允许在主权、安全和公众生命受到威胁时使用武力。此外,民主的社会契约使有权有势的人服从于公共利益,使他们对公众的不满负责并作出反应。
然而,许多现代民主国家,就像历史上的那些国家一样,通过欺骗人民的眼睛,同时免除自己对公众的责任,来宣称和赢得合法性。为此,国家完全无视商定的条款,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精心挑选和歪曲法律,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种对公共利益责任的自我否定,令人质疑国家的合法基础,并危及其在法律、道德和宪法基础上的可持续性。受到威胁和质疑的权威,以及失去既得利益的风险,使国家及其机器变得流氓化,导致以国家安全和爱国主义的名义对其人民实施暴力的垄断。因此,以各种借口对其臣民使用暴力,成为国家机器非法授权和利益的原因和表现。
在所有这些问题中,“谁”、“如何”和“什么”定义了安全威胁、叛国声明和国家利益——这些因素对国家稳定和公共利益构成的威胁比随之而来的暴力更大。宗教工具的使用和根深蒂固的神职人员的影响进一步加强了这种针对公众的暴力垄断。换句话说,民主原则和公共利益的概念让位于一个通过惩罚来统治的惩罚性国家。这个惩罚性的国家将真正的公众不满和抗议描述为国家安全威胁,并以暴力手段回应。武力统治使国家无法有效解决人民面临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困扰民众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公众要求公平解决冤屈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然而,这些持不同意见的个人或团体被视为威胁,并被武力处理。惩罚性国家的暴力成为无能和非法的最后避难所。
尽管政府支持的针对人民的暴力在巴基斯坦历史上屡见不鲜,但针对政府的不满之声却让人对该国的民主本质产生了怀疑。正当的公众不满和权利本应得到政府的关注,但往往招致愤怒。扣留不同意见和经常援引第144条说明了这一趋势。此外,MPO的命令没有给人们一个表达意见的机会,以及第四附表被用作压制异议的工具,进一步削弱了国家作为人民监护人的主张。拒绝给反对派和人权组织登记抗议活动的空间,表明巴基斯坦正令人不安地转向一个惩罚性的国家。在叛逃判决的推动下,与拟议的第26修正案相关的持续使用武力和讨价还价,指向了一个伪装成民主的惩罚性国家的高潮和合法化。